应该施加什么样的惩罚...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:(一)食品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对购进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的;(二)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或者未按规定配备、培训、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;(三)食品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采购时未查验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,或者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、出厂检验记录、销售记录...
更新时间:2024-03-26标签: 餐饮按规定清理设施设备餐饮未按规定清理设施设备 全文阅读